【新政】温州市建立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企业主们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去年,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率全省之先出台了《温州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并在温州市公布了一批失信黑名单,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部分用人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欠薪处置力度,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又率全省之先,出台了《温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管理办法》。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列入红名单。
近三年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连续两年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中被评为劳动保障管理信用A级单位;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用工制度完备,台账齐全;
近三年未被列为温州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据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结合日常开展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核查,确定红名单。红名单将实行动态管理,评定后发现有违法问题,取消所获荣誉。
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除可享受《温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所列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在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市“551人才工程”选拔和培养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职称评审和政府奖励方面优先考虑;申请特殊工时制,许可期限可延长至2年;优先对接温州市大学生驿站、创业工坊的优秀人才智力资源;免费在温州市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指导中心、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等公益机构发布用人信息,优先享受优秀人才推荐;免费参加每年1次的“温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专场招聘会等许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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