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12年度卫生系统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选择用人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录用的应届考生在2012830下午17时前必须把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转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63725134),逾期视同放弃。

22012年平阳县卫生系统录用人员选择用人单位时间定于2012831(周五)。录用人员需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成绩卡,务必8:30前到平阳县人才大楼五楼会议室集中。9:00开始选择用人单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顺序选择权。2012831下午16时前未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录用人员选择用人单位后开始办理录用手续。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