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10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昆阳镇城市管理协管员2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退伍军人,男性,30周岁以下,具有平阳县户籍;

3、高中(中技)文化程度以上;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经面试,按招聘人数1:1.2进入笔试。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经体能测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1010-10月12,联系电话:        

        63882676

2、报名地点:昆阳镇人民政府三楼313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证明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昆阳镇城市综合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昆阳镇城市综合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管理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月,经考核合格后,工资1500/月(食宿自行安排)。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经工作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中共昆阳镇委 昆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 十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