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4-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关于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保健医生的通知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及分园面向全市招聘幼儿园教师、幼儿园保健医生、专职幼儿园体育教师若干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 . 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幼儿园教师

50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有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幼儿园保健医生

3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保健及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职幼儿园
体育教师

4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3.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二 、 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专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    育分中心(温州市纱帽河99号1号楼202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 、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由用人单位委托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参照鹿城区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2.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四、具体考核及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8262765,联系人:朱老师。

    幼儿园教师及保健医生招聘报名表下载

温州市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