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经贸〔2009〕57号
关于举办2009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经贸委关于全面开展工程技术(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温经贸培训〔2009〕74号)等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09年度平阳县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本县企事业单位中具有机电冶矿、电子仪表、化工、轻纺食品、标准计量质检、渔林农机、建筑管理、建筑施工、建筑安装、路桥、港航、交通运输、水利水工、水利机电、水利、水利勘察施工等工程技术系列专业的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初次申报初级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安排
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办班时间定于6月底。具体科目及所包含的学时、培训时间和地点可于6月中旬登录县经贸局网站(www.pyjm.gov.cn)查询。参加对象请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选择培训模块及培训时间。
三、培训方式和考试
继续教育委托平阳县经济干部培训中心组织举办。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成绩登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作为申报工程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报名要求及联系方法
报名时,学员须缴本人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二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即日起至6月15日,凭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平阳县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到平阳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昆阳镇西直街8号楼经贸局505室)报名,联系电话:63721404。《平阳县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附件可登陆县经贸局网站www.pyjm.gov.cn下载)。
今年是规范和全面开展工程技术(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第一年,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落实,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请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温州市经贸委关于全面开展工程技术(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温经贸培训〔2009〕74号)的学时要求,根据自己专业及层次计算好学时数,及时报名参加学习,以免影响职务晋升。
附件:1、关于全面开展工厂技术(一)系列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平阳县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