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6-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关于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
和社区工作的通知
 平人〔2009〕58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通知》(温人才〔2009〕7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07〕19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09年我县计划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聘40名(含“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活动期满可直接通过考核方式聘用者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各乡镇分配数见附表一。
        二、选聘对象
        0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就业计划、户口在我县并已办理报到手续的平阳生源(引进人才、军转干部、珊溪移民子女及本人原户籍在我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等视同平阳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选聘岗位所需其他的资格条件。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地点和时间:报名地点设在平阳县委党校。报名时间:7月1日—3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
        2、报名办法: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往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免冠一寸近照2张,填写《2009年平阳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户口已落实的考生户口所在地以2009年6月15日登记为准,户口未落实的考生必须在8月20日前予以落实,“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需带有关证明,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等需带有关证书,证明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时间截止到考试之前。
        3、考试时间:7月18日(请考生于7月6日到党校领取准考证)。
        4、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农业农村及社区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5、体检:根据选聘计划数按总分(总分=笔试分+附加分)的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平阳人才网”(www.pyxrc.com)和“平阳党建网”(www.pyxdj.gov.cn)上予以公布;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在“平阳人才网” 和“平阳党建网”上另行通知。体检采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录用:按总分的高低确定37名为拟选聘对象,在“平阳人才网” 和“平阳党建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反映考生问题,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往届毕业生选择村、社区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限在8月2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届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办理报到手续,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岗位选择方法:
        ①选择乡镇
        首先由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优先选择户口所在乡镇,如取得聘用资格的人数多于该乡镇岗位数的按总分的高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考生也可以放弃优先选择权。其次,由未选择乡镇的考生按总分的高低依次选择有岗位空缺的乡镇。
        ②选择村社区
考生原则上采用选择乡镇的方法选择村社区。
        ③各乡镇选聘的行政村、社区分配名额在“平阳人才网”和“平阳党建网”上公布。
        8、录用与选择遇总分相同时,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学历; ②笔试总成绩;③农业农村及社区工作知识成绩。
        五、其他
        1、附加分:对省级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招考时加5分。党员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加1分(以学生档案记录为准)。以上加分不予累积,仅取加分最高值一项。“独生子女”、“农村两女户”分别按笔试试卷总分的2.5%和1.5%另行给予加分,加分对象由县计生局认定。
        2、伪造毕业文凭及其他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3、选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主要担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社区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计生员等职务。
工作期间由所在乡镇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正常新酬的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在村或社区。聘用期间大专学历人员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人员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每月1400元,并按企业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4、从2009年开始,在农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同时,从2009年开始,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
        5、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09年温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考试大纲。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人事局
2009年6月15日
 
附件1:
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名 额 分 配 表

编号

单 位

行政村(社区)

 

编号

单 位

行政村(社区)

 

1

昆阳镇

     71

17

南麂镇

0

2

鳌江镇

     51

18

西湾乡

1

3

水头镇

4

19

梅溪乡

0

4

萧江镇

3

20

梅源乡

1

5

麻步镇

2

21

桃源乡

0

6

腾蛟镇

2

22

凤巢乡

0

7

钱仓镇

1

23

龙尾乡

0

8

山门镇

1

24

南湖乡

0

9

顺溪镇

1

25

朝阳乡

0

10

南雁镇

1

26

闹村乡

0

11

凤卧镇

1

27

晓坑乡

1

12

鹤溪镇

1

28

怀溪乡

0

13

宋桥镇

2

29

青街乡

0

14

宋埠镇

1

30

维新乡

0

15

榆洋镇

2

31

0

16

郑楼镇

     31

 

 

40

        注:上述括号内的数字是指该镇生源参加省“二项计划”期满可直接通过考核方式聘用的人数
 
 
 
 
 
 
附件2:
 
2009年温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考 试 大 纲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农业农村及社区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个科目。
        《农业农村及社区工作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方式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笔试内容
  (一)农业农村及社区工作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农业及社区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对农业生产经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测查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基础知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
  1、数量关系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掌握,对数学运算方法、策略的运用能力等。
  2、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运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对有关句子作出正确判断;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对短文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对比较复杂观点或概念的准确理解,根据短文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3、判断推理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综合基础知识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历史、人文、科技、生活常识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5.资料分析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进行正确理解、计算、分析、比较、判断、处理的能力。
  四、作答要求
  (一)农业农村及社区工作知识
  客观题部分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纸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计算器。答题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