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中公开招考平阳县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名额
全额拨款全民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全额事业身份;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考录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 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不足3:l的不开考。
2、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考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政审。如有政审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 对政审合格者,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笔试内容
以《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要内容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09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 报名地点:中共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工科(县府大院1号楼206室) 联系电话:63715398,联系人:侯振贤
(三) 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单寸免冠照片二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平阳县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平阳县人事局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