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鳌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逐步完善城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城建监察中队城管人员18名(其中男17名,女1名)
公共事业管理处管理人员 4名(男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城管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经政审,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内户籍,居住在鳌江镇。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要求在20至35周岁即:1974年9月10日后至1989年9月10日前出生。
(五)男,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身体健康。女,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身体健康。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 9 月 14 日— 9月 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鳌江镇党群办公室 联系电话:63633043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测试
1、文化考试内容为:高中语文知识、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时事政治、相关城市管理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乘以60%计入总成绩。
2.附加分:中共党员加2分,校级(含校级)优秀大学生加2分,复退军人三等功臣加4分、班长加2分,优秀士兵加2分。以上加分不可累计,取其最高一项。
3.面试: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乘以40%计入总成绩。
(二)录取
1、根据总成绩(文化考试分+面试分+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最后1名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用顺序为:(1)鳌江户籍。(2)文化分高者。指标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
2.城建监察中队城管人员和公共事业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进行,分开录用。
3.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2.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200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