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10-1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退伍军人公开招聘协管人员6名,其中社会人员3名为男性,退伍军人3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平阳县户籍;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四)28周岁以下(含28岁),身体健康。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091019日— 10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章晓虹,联系电话:63882910

报名地点: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二)(昆阳镇平鳌路166号,原九凰隧道收费站站房)。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公文写作,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参加人不低于聘用人数13比例。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含比例内同分者)确定面试。侧重对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有驾照的可加2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录取

由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录用人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人才公司派遣到本局工作。

五、福利待遇

聘用的协管人员年工资福利不低于20000元。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