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退伍军人公开招聘协管人员6名,其中社会人员3名为男性,退伍军人3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平阳县户籍;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四)28周岁以下(含28岁),身体健康。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9日— 10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章晓虹,联系电话:63882910。
报名地点: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二)(昆阳镇平鳌路166号,原九凰隧道收费站站房)。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公文写作,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参加人不低于聘用人数1:3比例。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含比例内同分者)确定面试。侧重对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有驾照的可加2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录取
由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录用人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人才公司派遣到本局工作。
五、福利待遇
聘用的协管人员年工资福利不低于20000元。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