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专业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须具备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020年、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五)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和57省道交叉口)行政楼8楼会议室(三)。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资格证书等。④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报名表。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1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个人照片。
(2)本次招聘不限户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
5. 现场资格审核。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现场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在平阳人才网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
6.现场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收费50元,在现场报名时统一收取。考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面试考核
面试人员必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面试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
(三)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招聘指标内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体检结果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考察工作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特别说明: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在报名点报名时,考生须提前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考生参加考试需遵守《考生防疫需知》(详见附件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咨询电话:0577--55005018
附件1: 2021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专业人员计划表
附件2: 2021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防疫须知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