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4-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经县政府同意,我局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0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规划建设工作,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平阳县户籍,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以报名时持毕业证原件为准);平阳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五)其他条件见具体专业要求。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4月6日—2010年4月9日
    上午8:30-11:15  下午2:30-17:15
    报名地点: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十楼办公室(3)(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   
    联系电话:63889019,联系人:程洁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名额不受限制,若同一岗位无人报名应聘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其中,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平阳县规划建设局招考聘用临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含比例内同分者)确定面试。若同一岗位仅1人参加笔试的,其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侧重对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须符合录用公务员健康体检标准。
    (四)审核
    对文凭、职称证书、工作简历等进行审核。
    (五)加分项目
    具有专业中级职称的加5分(以国家承认的职称证书为准)。
    五、聘用
    (一)初定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定对象。如果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入围人员。
    (二)录取
    由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决定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
    六、福利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年工资福利(含各类保险)不低于3万元。具有中级职称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含各类保险)不低于3.2万元。
    附件1:《平阳县规划建设局招聘临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平阳县规划建设局聘用临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规划建设局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