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1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平阳县住建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详细见《2023年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派遣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1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或到现场报名(地址:昆阳镇人民路375号912办公室,联系人:金瑶,联系电话:0877-88181716,邮箱:123808033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寸免冠近期彩照,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证书等电子版材料(照片亦可)。

(三)资格审查

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参加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核。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试

1、考试视报名人数采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遇成绩同分的,以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如工作经历年限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五)体检

按考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派遣招聘岗位情况表》

附件2:《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