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0年度卫生系统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平人[2010]33号)文件,现将拟录用加试(药学专业)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公示时间:7月16日-7月22日
举报电话:0577-23660813、0577-63739367
附:拟录用加试人员(药学专业)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岗 位 |
总成绩 |
00000000251 |
李洋洋 |
药学 |
69 |
平阳县人事局 平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