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2-1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平阳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适应能力强,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违法违纪行为。

2、需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职称等要求。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工作地点:平阳县昆阳镇联东路97号(平阳县妇幼保健院门诊部)。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职称要求

1

中药房

2

中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初级及以上

2

西药房

1

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初级及以上

3

护理

1

护理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初级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确认、面试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1、报名时间:2024年221日起至2024年227,报名请将平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Pyxfy160@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者。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试:采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如遇总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面试前请提供平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给予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被招聘人员薪酬待遇面议。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5、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3677160。

      附件:平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平阳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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