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20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红都英才计划 高水平建设温州南部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30条意见>的通知》(平委人20221)精神,现就2023年度平阳县企业引进人才有关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项目及申报方式

(一)引才生活补助

《关于印发平阳县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平委办〔2010230号)文件已申报未兑现完毕的引才生活补助项目继续执行,同时按新旧政策衔接需要,202012月企业新引进或新取得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一级技师、特级技师)且已申报未兑现完毕的引才生活补助项目继续执行。

1.补助对象

已领取2022年度及以前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且未兑现完毕,同时2023年度与我县企业订3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2023年度柔性引进满一年的且符合平委办〔2010230号文件第二条所列15类人才。

2.补助标准及条件

1全职正式聘用的第1类对象每年补助10万元(最高不超过3年,以下同);第2类对象每年补助5万元;第3类对象每年补助2万元;第4类对象每年补助1万元;第5类对象按认定标准每年补助0.33万元。已申报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的对象不能同时申报引才生活补助。

2)柔性引进的第1类对象每年补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3年,以下同);第2类对象每年补助8000元;第3类对象每年补助6000元;第4类对象每年补助4000元;第5类对象每年补助2000元。

3.所需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聘用

3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全职正式聘用的海外人员可用个税证明代替社保证明、柔性引进人才不需要社保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

5职称(技能)证书

保险证明、个税证明所属时间为2022.12-2023.11,三年的聘用合同时间必须含2022.12-2023.11

(二)引才购房安家补助

《关于印发平阳县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平委办〔2010230号)文件已申报未兑现完毕的购房安家补助项目继续执行。

1.补助对象:已领取2022年度及以前企业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助且未兑现完毕,同时2023年度与我县企业订3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且符合平委办〔2010230号文件第二条所列15类人才。

2.补助标准及条件:

1类对象每年补助10万元(最高不超过3年,以下同);第2类对象每年补助6.66万元;第3类对象每年补助3.33万元;第4类对象每年补助2万元;第5类对象每年补助1万元。

20101115日后且取得相关资格后在平首购房,产权人为申请者本人或与配偶双方共有。申请人申请时已在平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

申请购房补助时,实际购房款低于3年补助总额的,按实际购房价补助。购买人在服务期(合同期)内不得将购买的房屋出售、转让、出租或改变住宅用途;如不满服务期调离本县的,按其不足服务期的月数,根据协议按每月递减的比例将购房补助费余额退还,转入引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账户。

3.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房产证)及购房发票

2聘用合同

3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全职正式聘用的海外人员可用个税证明代替社保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

5职称(技能)证书

保险证明、个税证明所属时间为2022.12-2023.11,三年的聘用合同时间必须含2022.12-2023.11

(三)职称补助

1.补助对象

202211日后民营企业(房地产除外)新引进或新取得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且引进或取得后在平缴纳社保满1人员。 

2.补助标准及条件:

对民营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新引进或新取得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引进或取得后缴纳社保满1年),分别给予个人6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助。补贴坚持不重复原则。同一级别不同专业不能重复享受,不同级别补差享受。按《关于印发平阳县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平委办〔2010230号)、《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县的30条意见>的通知》(平委人20211)文件已享受相关职称补助的人员,202211日后新取得高一级别证书的,其补助金额为文件规定的金额减去已享受部分。

以上对象申请时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新引进和新取得时间要求。新引进人员202211日前从未在平阳缴纳过社保的。新取得职称的时间以证书上的落款时间为准。

2)全职在平工作要求。以在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准。

3)用人单位要求。1.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平阳县范围内的民营企业;2.非房地产企业。 

4)证书要求。外地市取得的职称证书(通过全国或全省统一资格考试取得的且在浙里办可查询的除外)均须经认定方可使用。

3.所需资料:

1聘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职称证书

5)证书认定(查询认证)下载资料。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打开浙里办搜索“利民”进入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申报页面,“选择地区”-“搜索选中要申报的补助项目”,按照提示填报并拍照或扫描上传在线提示材料原件。

(二)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核,经确认无异议,通过浙里基财智控平台向对象的社保卡账户拨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时间

2024328日至2024430

四、其他

(一)申报对象要秉着诚信原则如实上报有关材料,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的,除追回已发经费外还将视情节追究个人的相关责任。

(二)海外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联系人:陈高省、杨纯碧  联系电话:58189211、63725134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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