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1-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切实加强我县文化专业队伍建设,确保文化队伍人员的专业素质,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考录工作人员戏剧表演岗位的有关招考事项进行调整和补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放宽至温州市。
二、考试内容:在笔试的基础上增加戏剧表演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①话剧片段表演(6分钟内)、②命题即兴表演(4分钟内)、③才艺展示(5分钟内)。戏剧表演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由考录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技能测试时间: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平阳县人才网公布。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事项:成绩总分由笔试成绩、戏剧表演技能测试成绩和附加分三项组成。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③笔试成绩和戏剧表演技能测试成绩总分高者;④笔试成绩高分者。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对象另行组织笔试,录取高分者。
                 平阳县人事局
                      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