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平阳县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规定,我县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及资格审核,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拟录取2名考生,现将提前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20247月3日起至7月5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58123530;平阳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人事与财务科,联系电话:0577-63888016。

附件:2024年平阳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