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3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2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考生中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将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事业单位名称

准考证号

岗位代码

姓名

笔试总成绩

名次

备注

1

平阳县鳌江镇文化旅游健康体育服务中心

003080301513

037

徐慧珍

64.695

3

递补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2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吉祥路108号社保大楼510室

三、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以原户籍地报名的,须提供原户籍地户口簿(或原户籍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委培生需提供与原委托培养单位的协议解除证明(协议需在2024年3月21日24时前解除)。

4.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本次招考的书面意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0577-58123528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