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1-2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经县政府同意,我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至少10名,其中女性2名(124全县事业考试后有所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主要协助乡镇安监所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平阳县户籍,身体健康;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21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报名时持毕业证原件为准)。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126-8

  报名地点: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室4(原九凰山隧道收费站)    

 联系电话:63882926,联系人:林莹 吴作相

     (二)报名方法
      1
、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1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2
、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
、报名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写作,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含比例内同分者)确定面试。面试侧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平阳人才网。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

    (四)选择意向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县安监局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意向乡镇;不按规定参加选择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1.协管员聘用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2、协管人员年工资福利不低于20000元。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附件:《平阳县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