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10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位考生:

现将平阳县安全生产协管员公开招考的笔试时间、地点和考场规则予以公布。

考试时间:201012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平阳县人才大楼5楼会议室(昆阳镇佳乐花苑后)。

考场规则:内容见附件

请各考生于20101214-15日到县安监局门卫处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63882919

附件:考场规则

 

                            平阳县安监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内、考试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退场;考生退场,须经监考人员认可。退场后不得进入考场。

三、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五、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八、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并在准考证上收卷签名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平阳县安监局

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