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25年平阳县人民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精神,面试考核工作已完成,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布。

一、考核成绩和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名单

序号

岗位代码

报考岗位

姓名

面试成绩

排名

是否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

1

Y1

呼吸内科

傅钰洁

79.06

1

2

Y1

呼吸内科

井方雪

不合格

 

 

3

Y2

中医科

孟强

79.72

1

4

Y2

中医科

黄思珏

76.84

2

 

5

Y2

中医科

洪双双

75.78

3

 

6

Y2

中医科

武则燕

73.22

4

 

7

Y2

中医科

张玉婷

73.06

5

 

8

Y2

中医科

温东东

不合格

 

 

9

Y3

超声科医师

施欣彤

75.02

1

10

Y3

超声科医师

周贻塔

不合格

 

 

11

Y4

病理科

邵心怡

72.32

1

12

Y4

病理科

郑羽

不合格

 

 

13

Y5

麻醉学

朱紫萱

80.44

1

14

Y5

麻醉学

周健

74.24

2

二、订就业意向书、协议书

1、根据考核成绩,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与平阳县人民医院在2024年12月12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在正式聘用前,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解除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平阳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