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房开公司公开招聘项目制员工公告(9月27日)》的相关规定,拟聘用公示人员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现将递补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岗位名称 |
身份证号 |
姓名 |
性别 |
1 |
财务负责人 |
3303261988*****226 |
何小将 |
女 |
1、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
2、如有异议,请向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577-58193395。
3、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将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待定。
平阳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