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1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24年平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已完成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工作,现将体检结果(第一批)予以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携带《体检复检申请书》(详见附件1)到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48号科技馆四楼4-25室)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后予以安排体检。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计划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体检结果

岗位代码

招聘数量

1

昆阳镇

001

2

20242012312

*妃

合格

2

20242011706

*然

不合格

3

002

2

20242012324

*欣

合格

4

20242011610

*栋

合格

5

鳌江镇

003

3

20242012226

*

合格

6

20242011021

*

合格

7

20242011613

*诺

合格

8

004

3

20242011210

*雯

合格

9

20242012105

*

合格

10

20242012111

*朦

合格

11

水头镇

005

1

20242012422

*凡

合格

12

006

1

20242010209

*

合格

13

萧江镇

007

1

20242011708

*

合格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考察,请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77-58193395。

 

附件1:体检复检申请书


 

中共平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