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25年平阳县人民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业生公告》精神,因考生放弃,其空缺资格按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递补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递补名单

序号

岗位代码

报考岗位

姓名

面试成绩

排名

备注

1

Y2

中医科

孟强

79.72

1

放弃

Y2

中医科

黄思钰

76.84

2

递补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1、根据考核成绩,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入围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需与平阳县人民医院在2025年4月2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在正式聘用前,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解除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请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1张及体检费350元(现金),于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7点前到平阳县人民医院(新院)行政楼健康管理中心门口集中,统一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表第三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须提供B超结果)。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6、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体检结果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平阳县人民医院

                          20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