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平阳县中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
(六)所有岗位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3.已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原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报考的考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同)高校毕业生。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或一段及以上的毕业生或三位一体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3.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
4.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50%的本科毕业生。5.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春季平阳县中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对外语等级的要求,英语六级是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PTE60分及以上等);英语四级是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4.5分、托福70分、PTE50分及以上等)。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18日8:30—3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rlzyb360@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报名所需材料:
(1)《2026年春季平阳县中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如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
(4)已取得的高校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
(5)须提供《高考录取批(段)次及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附件3)或三位一体录取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
(6)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适当放宽至2026年10月31日。
2.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3月28日(周六)8:30—12:00。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平阳县中医院摊位。考生须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3.同一专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2026年3月28日(周六)8:30—12:00。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平阳县中医院摊位。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平阳县中医院、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明确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以《2026年春季平阳县中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中的笔试科目为主,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1.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人数未达到1:6比例的,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于面试人员,将在平阳人才网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面试人员必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分数要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另行公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1.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笔试。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签订就业意向书、协议书。
1.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与平阳县中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签订就业意向书或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体检、考察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书》。
(七)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人员本科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适当放宽至2026年10月31日。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或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平阳县中医院单位性质为财政适当补助,选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选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选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选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3月25日16时。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人员。
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6年3月17日17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如以原户籍地报名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同时提供现户籍地和原户籍地户口簿(或原户籍地证明)。
五、咨询与解释
(一)选聘详情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二)咨询电话:0577-63676206(平阳县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三)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春季平阳县中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2026年春季平阳县中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平阳县中医院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