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6-1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水利局招聘公告

 

平阳县水利局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4名,其中电工岗位1名,话务员岗位(防汛求助热线9677151名,文秘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1、热心水利事业、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平阳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630以后出生);文秘岗位男女不限,电工岗位限男性,话务员岗位限女性;

4、学历及专业要求:

①文秘岗位:文秘及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②电工岗位: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要求精通综合布线、大楼配电技术,会修理照明、空调、网路、配电屏等电路,动手能力强、能吃苦耐劳,具有电工证、有电工实际经验(会摄像、视频编辑的优先考虑);

③话务员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音质好、擅长沟通,熟悉网页制作、网站管理。

三、招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2011613-6月24

(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平阳县水利局监察室(平阳县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水利大楼3楼)

4、咨询电话:63735277

5、联系人:林继:13806836001(纪委网:619210

四、录取办法

1、统一组织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含比例内同分者)确定进入考察对象。

2、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

五、福利待遇

1. 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2、临时工作人员年薪不低于2万元,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予以办理社会保险。

                                                     

   平阳县水利局                     

 2011年6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