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平阳县殡仪馆驾驶员的通告
平阳县殡仪馆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接尸车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热心民政公益事业,为人正直、诚信、性格大胆沉稳、无不良嗜好;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平阳户籍,男性,年龄23—30周岁(1981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4、持有温州地区C1证以上驾驶执照,具有连续3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5、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团队意识良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执照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携带个人简历及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等材料;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6月22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体育场路民政大楼5楼)
4、咨询电话:63150210
5、联系人:张明润,13906666048(纪委网:676048)
四、录取办法
1、统一组织面试,从高分到低分取排名前4名人选。
五、福利待遇
1. 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临时工作人员享受殡仪馆合同工待遇,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予以办理社会保险。
平阳县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