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增补招聘临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2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规划建设工作,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平阳县户籍,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以报名时持毕业证原件为准)温州市户籍的毕业生。
三、报名要求
(一)专业要求:建筑学、工民建、城市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与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镇建设、村镇建设、房屋工程建设、建筑设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路桥工程、结构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岩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城市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管理、工程建筑管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2011年7月13日
上午8:30-11:15 下午2:30-17:15
报名地点: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十楼党委办(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
联系电话:63889019,联系人:陈晓霞
(三)报名方法
报名名额不受限制,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填写《平阳县规划建设局招考聘用临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含比例内同分者)确定面试。若同一岗位仅1人参加笔试的,其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侧重对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须符合录用公务员健康体检标准。
(四)审核
对文凭、职称证书、工作简历等进行审核。
(五)加分项目
具有专业中级职称的加5分(以国家承认的职称证书为准)。
五、聘用
(一)初定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定对象。如果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入围人员。
(二)录取
由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决定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
六、福利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年工资福利(含各类保险)不低于3万元。具有中级职称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含各类保险)不低于3.2万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