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卫生系统招录高校毕业生考试已结束,根据平阳县人事局与平阳县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卫生系统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平人[2011]56号)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
考生须在考试成绩公布5日内(即:7月20日5:00前)向县卫生局政工科提供有效附加分证明材料(独生子女或农村两女户审批表),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1年平阳县卫生系统招录高校毕业生考试成绩
 
 
平阳县人事局      平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