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平阳县卫生系统拟录用人员选择用人单位等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1年平阳县卫生系统拟录用人员选择用人
单位等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11年度卫生系统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录用考生在2011年8月30日下午17时前必须把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转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63725134),逾期视同放弃。
2、2011年平阳县卫生系统录用人员选择用人单位时间定于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录用人员需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成绩卡,务必8:30前到平阳县人才大楼五楼会议室集中。9:00开始选择用人单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顺序选择权。2011年8月31日下午16时前未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录用人员选择用人单位后开始办理录用手续。
平阳县人事局 平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