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名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分配到中心镇安监所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安全生产事业,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男性,平阳县户籍,身体健康;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化工、机械、电气、采矿、安全工程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参照《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审查);
5.化工、机械、电气、采矿、安全工程等专业211工程、958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学历给予笔试试卷总分10%的加分。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县安监局纪检监察室(原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咨询电话:63882921,联系人:张昌余。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指点报名点,填写《招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写作,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
本次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笔试成绩有效期1年(自笔试成绩在平阳人才网公布算起)。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平阳人才网。
(二)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
(三)试用期3个月。
五、劳动关系与日常管理
1.试用期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与合同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2.聘用人员的年工资福利不低于20000元。
3.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安监所具体负责,考核由平阳县安监局统一实施。
六、本次招考后若遇我局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空缺,化工、机械、电气、采矿、安全工程等专业211工程、958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学历的优先免试择优聘用;若未有211工程、958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学历报考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的,将从本次招考当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延补充。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安监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