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1-1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各位考生:

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录用工作人员过程中,市政工程、法律①、水利工程③三个专业的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出现考生同分,并无法用《201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第七条第1款规定的录取次序分出先后。根据《201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同分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现就有关加试要求通知如下:

1、加试时间:2011122(星期五)上午91030分。

2、加试地点:平阳县人事局二楼教室

3、加试内容:考录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

4、加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姓别

报考专业

00577016309

   

市政工程

00577016315

   

市政工程

00577015001

黄方德

法律①

00577015011

陈蓓蕾

法律①

00577014521

张培棱

水利工程③

00577014529

金建忠

水利工程③

5、其他有关事项:加试考生凭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平阳县人事局

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