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在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录用工作人员过程中,市政工程、法律①、水利工程③三个专业的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出现考生同分,并无法用《201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第七条第1款规定的录取次序分出先后。根据《201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同分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现就有关加试要求通知如下:
1、加试时间:
2、加试地点:平阳县人事局二楼教室
3、加试内容:考录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
4、加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姓别 |
报考专业 |
00577016309 |
林 益 |
女 |
市政工程 |
00577016315 |
王 平 |
男 |
市政工程 |
00577015001 |
黄方德 |
男 |
法律① |
00577015011 |
陈蓓蕾 |
女 |
法律① |
00577014521 |
张培棱 |
男 |
水利工程③ |
00577014529 |
金建忠 |
男 |
水利工程③ |
5、其他有关事项:加试考生凭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平阳县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