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2-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价格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2名临时价格监督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价格监管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平阳户籍,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4.年龄: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8-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平阳大厦八楼808室),咨询电话:63739081,联系人:叶女士;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招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14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①价格法律法规;②国家、省、市价格政策;③价格管理有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以招聘计划12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取分原则: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聘用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外通知,请关注平阳人才网。
(四)试用期两个月。
五、劳动关系与日常管理
1、试用期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与合同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月基础工资不少于1200元。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临时价格监督员报名名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