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2-1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1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市政工程、法律①、水利工程③三个岗位的笔试加试已经完成。同时水利工程③岗位胡建锡、陈洁两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把本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视同放弃,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了替补。现将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121412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局举报。举报电话:0577-2366081323660817

根据《2011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公告》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20日之内(201212日下午530分前),考生必须在把本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同放弃。

附: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

 

 

                            平阳县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