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2-1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一、要求和规定:
1、男性,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2、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或退伍军人。
3、具备温州地区驾驶证(C证以上),且驾龄在3年以上。   
4、平阳县户籍。
5、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明、驾照、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地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
6、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12月20日。
二、待遇:
1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年薪不低于2万元(住宿自理)。
      联系人:周青侠   63160304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
                 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