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1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文〔2012〕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我局直属文化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在县级行政机关和乡镇机关工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垂直管理单位等除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1977年2月1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新录用公务员,录用期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至2012年2月)
二、公开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 2:00-4:30 。地点: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713232。
报名办法:可采取单位推荐和自荐的形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并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二)笔试与面试。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与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与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笔试与面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考察工作将抽调相关机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按德、能、勤、绩、廉5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组织审定。
本次选调的具体解释权属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附: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