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平阳县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平阳县户籍。
(三)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文、历史、建筑设计、博物馆与考古等专业的优先。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15 ,下午2:30-17:15
报名地点: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天来巷8号平阳文化中心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63713232 ,联系人:吴雪飞
(二)报名方法
报名名额不受限制,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填写《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三、招聘程序
(一)面试
面试侧重对综合素质和语言能力的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审核
对学历、职称证书、工作简历等进行审核。
(三)录取
由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讨论决定录用人选,试用期一年。
四、福利待遇
临时工作人员按平编〔2012〕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