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名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分配到中心镇安监所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乡 镇 |
招聘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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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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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镇安监所 |
1 |
1 |
水头镇安监所 |
1 |
0 |
合 计 |
3 |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安全生产事业,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平阳县户籍,身体健康;
3.年龄28周岁以下(
4.大专以上学历;
5.化工、机械、电气、采矿、安全工程专业或211工程、958工程院校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给予笔试成绩5%的加分。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县安监局办公室(原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咨询电话:63882906,联系人:游兆盈。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指点报名点,填写《招聘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写作,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平阳人才网。
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参考书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二)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
(三)试用期2个月。
五、劳动关系与日常管理
1.试用期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与合同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2.聘用人员的年工资福利不低于20000元。
3.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安监所具体负责,考核由平阳县安监局统一实施。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安监局。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