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水头镇村账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员和档案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会计员3名和档案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农业农村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平阳县户籍,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会计员须有会计、金融或财务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含)学历;档案员须有档案或计算机专业职高以上(含)学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单寸彩色照片2张;
2、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水头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宋德光,
咨询电话:63988232。
四、招聘程序
1、面试:会计员面试主要内容为会计、金融、财务管理等方面基础知识,档案员面试主要内容为档案、文秘等方面基础知识。
2、考察: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体检、政审:入围考察对象均需进行体检和政审。
4、报考会计员的对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能较熟练处理会计业务的;报考档案员的对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或文秘工作1年以上,能较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的,予以优先考虑。
5、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6、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经水头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予以递补。
五、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水头镇党委研究决定。
中共水头镇委
水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