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5-2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5名(其中女性至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热爱基层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身体健康;

4、大专及以上学历(20127月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529以后出生),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252961

3、报名地点:麻步镇组织办,联系电话:63511705,联系人:杨家伟;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平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组成的综合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和查询:阅卷结束后,成绩将在镇公告栏公示3天,同时将接受考生成绩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镇公示栏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在镇公示栏上公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为社会工作者的人员,主要从事社区服务等工作;

2、聘用者给予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劳动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署为期13年的劳动合同;

3、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4、组织、社区等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跟踪管理;

5、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或解聘。

 

                                               中共麻步镇委

                                                  麻步镇人民政府

201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