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6-2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关于2012年度卫生系统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平人社[2012]34号)文件规定,现将拟录用高校毕业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6月21日-6月27日。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577-23660813、0577-63739367
按平人社[2012]34号第五条规定,各专业按聘用名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对象,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笔试成绩高分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③少数民族考生。录用岗位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本次考试临床③岗位有2人总分并列第36名,考生林乃锴为本科学历,优先录用;临床②岗位有3人总分并列第16名,口腔岗位有3人总分并列第2名,进入加试。(加试人员不在本次录用名单内,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2年平阳县卫生系统拟录用高校毕业生名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