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南雁镇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南雁经济和社会发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向全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巡防队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热心社会治安工作;
2、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
3、巡防队员招考对象具有平阳户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党员、高学历、部队复员军人或持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党员身份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单寸彩色照片2张;
2、填写《南雁镇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工作日)。
4、报名地点:南雁镇党群办公室,联系人:杨巍桦,联系电话:13706636158。
四、考试及录取方法
1、报考巡防队员要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
2、巡防队员以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招聘计划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
4、经政审合格后,按照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加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前需体检合格。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对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上岗培训试用期。
2、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3、巡防队员按规定统一着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中共南雁镇委
南雁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