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7-2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平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人员考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平编[2011]62号)和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下属事业单位中公开考试择优选调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的复函》(温质人函[2012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县质监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20111115以前(平编[2011]62号文件发文时间)进入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且试用期已满,已转正定级。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3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单位具体岗位要求

选调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平阳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录 用 单 位

录用
名额

岗位

笔试专业知识

岗位要求

性别

学历要求

其它要求

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

领导岗位

综合基础知识(A

不限

大专及以上

现担任相当于县局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包括技术机构副所长、中心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和借调到县局机关现任局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含同等级别的基层站所领导);任职时间截止至20111115平编[2011]62号文件发文时间)。

2

勤务岗位

综合基础知识(B

不限

高中及以上

不限

3

检测岗位

食品检测相关知识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分析、工业分析、生物技术专业。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8-8月10(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二)报名地点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办公室203室(鳌江镇鞋业园区B17幢,联系人:杨昌波,联系电话:63199006)。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最高学历)、专业岗位报考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平阳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陆平阳人才网下载http://www.pyxrc.com)。

2、报考者在报名前应征得本单位同意,并在报考表上填写现工作单位意见。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人员只能按要求报考相应的一个专业岗位。

四、笔试

笔试科目:按照《平阳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要求的笔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办公室203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笔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的考生优先,如学历亦相同的,则职称高的考生优先,两项都相同的,则需另行加试。在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后,在平阳人才网 (http://www.pyxrc.com)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如考生自动放弃的或反映考生问题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其空缺名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23660813 ;县质监局:63199006 

 

 

附件:平阳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