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1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部门同意,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务及相关专业毕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具有全额身份的事业人员,且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2012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在镇(乡)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2010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实际从事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1年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8月3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77-63151100。
2、报名地点: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平阳县雅河北路县残联综合大楼404室)。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填写《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2:1比例的,取消该公开选调。
(二)笔试、面试
(1)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财会等。注重对应试者的工作思考、文字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的测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比例为1:2)。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面试)接受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一周期满,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报名表
 
 
 
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