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1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关于平阳县公路管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阳县公路管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热爱公路事业,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2、温州地区户籍;

3、拥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报名点,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接受资格审查。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22日至 7 月 24 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平阳县公路管理局办公室(昆阳镇皇岙村县公路管理局大院)联系人:邓云耀 、孔香妹,联系电话0577-58181722 。笔试及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
    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采取笔试、面试、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录用。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占 50 %。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入围最后两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重新组织最后两名人员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录取。为了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开考比例为1:3,不够开考人数减少岗位考录事宜。

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以行政综合知识为主,包括相关公路管理、养护知识(主要是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两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又同列最后一名,一并进入纳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考生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公务员体检标准),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单位安排具体岗位。

4、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岗位空缺需要增补编外人员时,将从本次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规定予以录用。 
  五、待遇

1、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聘用人员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按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userfiles/file/2015-7//20157131651577887.doc

报名表userfiles/file/2015-7//20157131647322724.doc                                     

               平阳县公路管理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