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1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15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的公告》(平卫发[2015]40号)规定,经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后,现将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人员名单附后)。公示期限为7天(8月12日—8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
  考生须在2015年9月19日前将个人档案迁往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举报电话:0577-23660813、63739367。
附: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报考单位
专业
报考岗位
备注
吴志强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临床
应届毕业生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