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平阳县“优秀聚才企业”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深入宣传民营企业人才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营造重视人才、关心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平阳县“优秀聚才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平阳县各民营企业。
二、评选条件
1、人才工作扎实,聚才措施有力。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紧缺人才和智力项目。设立研发机构,搭建高层次人才工作平台。重视与科研机构、大院名校专家的科技项目合作,重视柔性引进人才智力。把人才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有中期人才工作规划和近期人才工作计划。设立人才工作机构,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对积极参与申报浙江省“千人计划”和温州市“580计划”的企业可优先考虑)
2、人才集聚效果明显。近几年来引进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在参评企业中排名靠前;企业员工中,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人才排名靠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总量排名靠前;大学本科以上人才总量排名靠前;获得国家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排名靠前;县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靠前;当年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的产值份额排名靠前。
3、企业形象良好。企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信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侵权行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谐发展。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减少污染,落实科学发展观。企业形象良好,美誉度较高。
三、评选名额
平阳县“优秀聚才企业”4家。
四、评选办法
1、推荐。认真填写《平阳县“优秀聚才企业”推荐表》(见附件),准备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至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2、初评。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考察和综合评定,提出“优秀聚才企业”建议名单。
3、审定。将初评提出的建议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
4、表彰。名单确定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通报表彰奖励。
五、奖励办法。
入选平阳县“优秀聚才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经费从企业引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企业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开发、培养。
六、材料报送和要求
推荐单位将《平阳县“优秀聚才企业”推荐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
地址:平阳县人才大楼205室
联系人:蒋加孙
联系电话:63725134
E-mail:63725134@163.com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