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3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591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温州市内驾驶证件,驾龄满三年以上,无大事故发生。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9 6日至98,上午:9001100,下午:245500

(二)报名地点:平阳大厦6608,咨询电话:0577——63739060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四)经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