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3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2015年平阳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平卫发〔2015〕105号)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后,现将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8月31日—9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
 考生须在2015年10月9日前将个人档案迁往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举报电话:0577-58123530、63739367。
附: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