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顺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名。
单位 |
性别 |
学历 |
岗位 |
招收人数 |
咨询、联系方式 |
备注 |
顺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 |
男 |
大专以上 |
警务室工作人员 |
1 |
魏先生:13706632647 |
退役军人、有驾驶证的优先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1年8月15日至2001年8月15日)的温州地区户籍人员,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双侧矫正视力4.8以上。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具体要求见计划表。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驾驶证人员。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者具有其他不宜从事的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顺溪镇顺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军人证书、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四)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采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五)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由顺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顺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
2019年8月15日